芬兰的创新策略

在芬兰的未来战略中,专业知识和创新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新的芬兰创新战略

在芬兰的未来战略中,专业知识和创新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创新战略的任务就是要在芬兰社会中为一个基础广泛的创新政策创造先决条件,以确保我们的创新环境保持国际竞争力,并促进创新的建立和引进。马蒂•万哈宁总理的第二内阁决定在其计划中编写新的国家创新战略。新的国家创新战略的提议已于2007年6月12日提交给经济事务部长毛利•佩卡里宁(Mauri Pekkarinen) 先生。

基本策略选择

芬兰的竞争能力传统上一直很强,必须继续保持高质量的教育,企业和公共机构在研究和开发领域的大规模投资,以及科研机构的良好运行。芬兰通过在教育和科研领域投资所创造的这种坚固的能力基础必须得到保持并进一步加强。然而,目前的能力还不足以应对未来的挑战。

安全而快速的启动

措施之一是要成为世界级系统改革的先驱,应修改中央政府的企业指导。

经济政策内阁委员会将调整扩大为经济与创新政策内阁委员会,担当国有社团战略管理论坛的作用。此外,还将政府规划制定为一份战略文件,为系统改革提供更加明确的支持。将科技政策理事会的任务和组成调整至更加广泛的研究与创新理事会,使其工作更加集中,包括为政府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支持。为制定和保持国家重点领域的选择,要创建一个具有透明和广泛交互性的对预期成果投资的程序。

措施之二是芬兰应建立可促进革新的以内容为导向的区域级创新中心。

应发展可提高科技和创新战略中心能力和影响的融资和运营方法。以国家内容选择和区域战略实力为基础,按照世界级的运行环境创建区域级创新中心。各种创新活动中心的融资计划彼此匹配。对于提高芬兰吸引力的国际营销和品牌管理措施,使用专业知识中心作为基础。

措施之三则将促进创业的融资和服务系统调整为一个明确的以企业家和投资商为导向的实体。

一些商业服务和商业温床目标应为那些发展快速的企业。发展快速企业的服务系统将作为一个整体制定,以便公共运营商的作用和供应能够形成一个明确的实体。通过征税方式,激发经验丰富的资本投资商和商业专家积极投身于企业的发展,实现企业的快速增长和国际化。使用新的公共和私营部门的合作模式来提高芬兰就业退休机构和国际投资企业的风险资本和创新创业公司的目标。

措施之四为创建和开发新的竞争和市场激励机制,更广泛地激发企业和其他社区的创新精神。

修改立法和运行环境体系,以便支持和促进创新活动。以提高创新解决方案需求为指导制定公共采购的原则和惯例。发展现有的公共计划活动和融资形式,提高创新解决方案的需求。

措施之五是修改国家级专家和融资服务团体,以满足以需求和用户为导向的创新活动的需要。

修改科研、发展和创新活动专家服务体制以及公共融资激励机制,以满足以需求和用户为导向的创新活动需要。建立新的运营形式和激励机制,以便对以需求和用户为导向的创新活动提供切实帮助所需的广泛交互提供支持。

措施之六是在芬兰创建广泛激发创新活动的学习环境。  

发展芬兰的教育体制,以便提高整体能力水平,为特殊人类的发展提供支持。在核心教育中纳入国际性,交互技能、创业精神、创造性和创新精神。在芬兰创建一个国际顶级的知识开发环境。提高个体在工作阶段主动教育和继续深造的奖励和机遇。

措施之七是将芬兰的科研和高等教育体制发展为一个国际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竞争发展环境。

提高大学和研究机构在国家创新政策重点领域的科研能力。立即对大学实施改革,将大量的科研机构和高等教育团体结合为在规模、管理、适应能力、资源以及管理方面具有相当规模的现代化实体。加强大学和科研机构间的密切合作。修改大学的指导和融资体制,为大学、贸易工业以及社会其他领域的相互联系提供支持。

措施之八是将个人纳税和其他有损于芬兰吸引力的关键因素减少到一个具有竞争力的级别。

公共和个体运营商将迫不及待地密切合作来确定和弥补运行环境中妨碍专家进入芬兰,并在此定居的那些缺陷。为加速基于能力和就业的移民,应根据国际最佳惯例制定一个有效的移民政策。

第九项措施将提高芬兰管理培训水平,使其符合国际最高标准。

将芬兰企业和公共机构的管理培训水平和管理技能(特别是在变化管理能力方面)系统地、广泛地地发展为国际最高水平。

第十项措施将使执行创新政策的机构的策略和运营适应国家创新战略的基本选择。

对当前政策决策、运营模式、结构和资源与关键主题和国家创新战略目标的一致性实施国际评估。调整运营商的作用和战略,以便创建一个支持国家创新战略基本选择的实体。

来源:芬兰国家技术创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