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森林里散步。采些浆果和蘑菇吃。找个好地方搭帐篷过夜,并到湖里畅游一番。
在许多国家,这些活动只能在指定的休闲区或征得土地所有者同意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但在芬兰,你无需征得许可。
得益于“每个人的权利”的传统,在芬兰,人们享有广泛的特权,可以在几乎任何地方接触大自然,仅有很少的限制。
悠久的历史
“Everyman’s right”(每个人的权利)这个词,近年来已被“everyman’s right”或“everyone’s right”所取代。它诞生于20世纪30年代,但这一概念由来已久,而且经历了很长时间的发展。
在前工业时代,这是一个从土地中获取生计的问题。采集浆果和蘑菇是维持某种程度自给自足的一种手段。
“大分割”(Isojako)是18 世纪进行的一项土地改革,它确立了以前未指定所有者的公地所有权。随着时间的推移,没有自己土地的人越来越多。确保他们仍拥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这一点至关重要。
在现代,人们更强调对大自然的休闲利用,但即使在今天,一个热衷于采集的人也可以通过采摘浆果而不是从超市购买来节省大量开支。
拼凑的法律
在芬兰的立法中,没有一部法律能够涵盖“每个人的权利”的所有方面。相反,几部不同的法律要么确立、要么限制了人们与自然相关的权利。
例如,《刑法典》中的一个章节规定,有关盗窃的条款不适用于收集落枝、杉果或坚果,也不适用于采摘野生浆果、蘑菇或花朵。
20 世纪初的一起法庭案例经常被作为开创法律先例的里程碑而受到关注。该案件涉及伊尔玛·林德格伦(1883-1957),她是一名寡妇,有三个孩子,靠在市场上卖东西养家糊口。
1914 年 9 月,林德格伦和另外三名妇女在芬兰东南部洛科拉赫蒂(Ruokolahti)的森林里采集越橘(蔓越莓的野生近缘植物)。当地的土地拥有者要求她们交出收获的果实。
林德格伦勇敢地将此事告上法庭,包括数次上诉。虽然两个下级法院做出了有利于土地所有者的判决,但最高法院最终做出了相反的裁决,指出“从他人土地上采摘浆果并不是一种应受惩罚的行为”。
法规的例外情况
“每个人的权利”相当广泛,但当然也有其限度。俗话说,特权伴随着责任。
你不能闯入别人的花园或后院,也不能在种植园或耕地上行走。不能打扰野生动物,不能损坏树木,也不能采集苔藓或地衣。生火必须得到土地所有者的许可。野火警报有效期内则完全禁止生火。
为了保护脆弱的环境,国家公园和其他保护区通常会采取更具体的限制措施。例如,徒步旅行可能仅限于有标记的小径,或一年中的特定时间。
捕鱼权取决于你使用的设备。使用简单的鱼竿和鱼线钓鱼(包括冰钓)通常不需要许可证,而使用更复杂的方法(渔网、陷阱或鱼竿和卷线器)则需要许可证。狩猎受到更严格的监管。
北欧邻国有着类似的传统
“每个人的权利”在芬兰是一项根深蒂固的习俗。据芬兰户外协会Suomen Latu的资深专家哈努·蒂乌萨宁(Hannu Tiusanen)介绍,尽管有些土地所有者更希望从使用他们土地的人那里获得补偿,但这一传统已被广泛接受。
某些因素使得芬兰有利于保持这一传统。芬兰人口相对稀少,每平方公里不到 19 人,土地所有权历来分散在众多小块土地所有者手中。大约十分之一的芬兰人拥有一些土地。
邻国瑞典和挪威也有类似的传统。丹麦的人口密度要高得多,土地使用权也没有那么广泛。
正如蒂乌萨宁指出的那样,从本质上讲,这也是一个文化现象。虽然一些国家强调土地所有者的权利,但北欧国家强调社区的权利——每个人的权利。
Juha Mäkinen撰稿,2024年8月